来源:南都公益基金会
往年,南都基金会都会整理全国两会与公益行业相关的议案、提案、建议。我们发现慈善公益内容和热点逐年增加,本文去冗存菁,供大家阅读、分享和收藏。(注:排名不分先后)
政府工作报告中,值得公益组织关注的部分表述:
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
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心理健康教育。
发展社会工作,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重视社会心理服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农工党中央:建议促进我国慈善医疗救助健康发展
出台关于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或相关文件,明确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先试,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
建立权威的慈善医疗救助协调组织。同时,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建慈善医疗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形成“互联网+患者自助”救助模式和公益服务机制。
上海代表团:优化税收体系,激发社会对公益性捐赠的热情
提高捐赠支出的扣除比例,加大捐赠者的税收激励力度。建议适当延长可结转扣除的年限,鼓励捐赠者提升捐赠总额。同时,建议比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实施捐赠超过个人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由只允许当年度扣除调整为准予结转以后五个年度内扣除。对实物捐赠采取免税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立医院心外二科主任翁国星:加强慈善行业人才建设
鼓励高校、职业学校开设慈善类专业或课程,加强中国特色慈善理论研究,加快慈善行业的人才培养;要提高慈善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要将慈善领域高层次、创新性人才纳入各地人才认定目录和引进政策,甚至参与专业技术评定,发挥慈善人才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强化对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专业指引与服务
适度放宽企业基金会注册门槛及业务范围限定,帮助企业提升从事公益事业的专业化水准;制订三至五年服务改革方案,强化对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专业指引与服务。
在捐赠行为之外,建议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公益创新,主动提供“非捐赠公益服务”,在主业产品或服务中充分体现社会价值。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尽快修订《慈善法》
扩大慈善组织的范围,理清慈善组织的定义,认定程序和退出机制,增加网络慈善专章,进一步推动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四川省委副主委罗良娟:对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开展差异化评估
建议民政部门可以在基金会等级评估工作上对非公募基金会差异化管理,降低非公募基金会的评估合格分数。
全国人大代表、南普陀寺方丈则悟大和尚:推动网络慈善可持续发展
厘清网络慈善活动边界,增设对第三方网络慈善平台等主体的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考虑将个人求助纳入规制范围,对打赏、网络配捐等现象予以定性。
完善统一的第三方网络慈善平台信息披露制度,对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捐赠状况、募捐数额、善款使用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披露。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加快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立法
加快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立法,加强平台自律管理,设立第三方基金会管理筹款。
支持平台参与建立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做好政府监测帮扶系统、个人大病救助系统与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共同打造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实时共享机制。
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建议推动个人捐赠税收优惠,将赠与人的行为视同慈善行为。建立平台个人信用评分机制,将捐赠人、受赠人等各类主体行为与个人信用信息挂钩。建立捐赠回馈激励机制,让捐赠者享有优先救济权。
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认定婚育养老服务项目为慈善项目
鼓励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开展婚姻、托育、养老基本服务。认定婚育养老服务项目为慈善项目;允许慈善组织接受各界捐赠,用于支持婚育养老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婚育养老类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并配套风险防范和志愿补贴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原总政治部主任助理岑旭:探索发展慈善新载体新模式
要鼓励慈善捐赠主体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投资兴办普惠性非营利的幼儿园、养老院、医护点。引入公益慈善经理人制度,探索发展慈善信托、家族基金等新载体新模式。
探索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评估机制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待遇标准,提升慈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葛华勇:将慈善捐助与抵税、社会荣誉等挂钩
加大政策引导,将慈善捐助与抵税、社会荣誉等挂钩,鼓励激发捐赠者的慈善意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大力传承弘扬慈善文化
需要大力推进慈善文化与企业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相结合,将传承弘扬中华慈善文化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中。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建议将公益诉讼列入立法计划
尽快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加快建立相关三次分配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依据民法典对基金会管理条例作出完善,以推进发展为出发点将其修订为“基金会条例”,并同步制定“社会团体条例”“社会服务机构条例”。
完善慈善信托税收制度; 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强化并优化慈善活动主体; 建立并完善慈善信托双受托机制;进一步健全慈善信托的相关运作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多蒙德实业集团董事长石磊:合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可享受税前扣除
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进行前置审批。同时加大对本年度捐赠款项及物品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做到事前有审批、事中有监管、事后有审计。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助力慈善信托和家族信托发展
管理、优化委托人资产,并帮助信托资金流向实体、助力慈善信托和家族信托的发展,对于投向满足国家大方向要求,且流向实体,监管合规的项目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对于部分存量项目的延期要求可以一事一议,避免过快收缩带来新的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名誉会长王海京:激励、支持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从税收减免、社会组织服务准入、公益慈善组织管理等方面推出更切实可行的激励性政策制度。
加强引领,引导企业和社会群体关注真问题、响应真需求;要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公益慈善供给与需求有效撮合机制,对接企业和社会群体公益慈善资源与公益慈善受益群体需求。
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要实施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治理结构。
进一步发挥公益机构引导人才支持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发掘一批乡村人才成功案例。探索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农技人才推广机制。
民进中央:鼓励志愿者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管理
重点培育文化志愿者、乡贤和文化能人、非营利文化组织等主体力量,鼓励并依托社区机构、志愿者等群众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黄晓娟:开展农村心理帮扶
围绕重点人群,及时推出可落地、见效快、实效高的具体心理帮扶项目;加强农村地区心理服务资源建设,建立“永不撤退”的农村心理服务队伍。
全国政协委员成龙:建议在乡村建设公益电影院
号召社会上的资金、各类慈善基金在乡村建设公益电影院,让大家第一时间看到优秀的、具有教育意义、反映当代精神的电影佳作。
民盟中央:招募志愿者、社会公益团体等参与课后服务
多渠道拓展课后服务教师队伍,招募志愿者、社会公益团体、高质量非学科类“白名单”教育培训机构,参与满足学生特长和兴趣发展需求的课后服务。
民盟中央: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建设
鼓励学校配备成长导师,引入第三方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依托社工服务体系,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心理咨询求助便捷平台。依托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以区级为单位建立24小时儿童青少年公益心理援助热线。
民进中央:让普惠性、公益性教育公共资源走进广大家庭
加强社会教育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政府应引导、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发教育公共资源,让普惠性、公益性教育公共资源走进广大家庭。
民进中央: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明确参与各方的职责。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内科学科主任林永忠:农村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力度
切实加强中小学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农村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力度,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和干预。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常委、吉林中华职教社主任车秀兰: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教师“特岗计划”
建议采用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职教中心任职,比如: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引导更多的优秀(职业)师范毕业生到中心从教。
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杨建德:支持鼓励社会专业组织举办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县级以上政府将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体系,作为家庭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支持鼓励社会专业组织举办普惠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潘向黎:建议高校设置“间隔年”
建立相关公益组织机构平台以网站等形式提供间隔年活动信息,公开支持间隔年的大学名录,指导制定间隔年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贵州省委会主委左定超:西部地区特殊教育需专项提升工程
支持西部地区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与保障。支持西部地区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副主委许玲:调动社工、志愿者,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引入第三方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调动社工、志愿者、在校大学生,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学校课后延时服务
构建融合各种社会力量的平台,调动企业、大学、社会公益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学校课后延时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副董事长曹晖: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工服务
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加快社会工作专项立法
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激励保障及权利维护,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升,完备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统合社会工作发展合力。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民族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李莉娟: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建设
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的国家标准。建议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在中小学配备驻校司法社工。
民进中央: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以社区为依托,多元化参与,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加快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民进中央:创建儿童友好社区,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在有条件的地区,坚持公益性特点,探索建设“儿童专属”游乐场所和健身广场,创建儿童友好社区,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加强被性侵未成年人保护
建议通过立法建立被性侵未成年人的心理免费救助机制,规定相关政府为救助机制的运行提供专项资金,组建专业的心理干预机构,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心理疏导,使未成年人权益获得实质性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职工李莉:建议社会组织及时介入遭受家庭变故的未成年人
在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此时建议社会组织及时介入,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与未成年人切实的帮助。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工商联合会主席阿生青:建立涉未专项法律监督长效机制
建立合适成年人库、社会调查员、帮教导师等社会志愿者队伍,为未检工作顺利开展、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要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捕后帮教、心理疏导、不诉帮教等工作流程细致化、专业化,建立涉未专项法律监督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胡卫:健全女童保护长效机制
推行特色育儿关怀“婴宝盒”,以国家政府名义给新生儿家庭赠送一定数量的母婴用品。
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教育;发挥抵御功能、教导技能,教会未成年人在遭受性骚扰、性侵害时如何抵制,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黄玲:加快完善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
推动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应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模式。对于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机构,应制定减免税收、租金、水电、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并且建议鼓励需求较大且有条件的社区、企事业单位自办或合办婴幼儿托育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反家暴纳入公益诉讼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组织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时增加反家庭暴力公益诉讼条款,增强妇女权益司法保障力度和效果。
民进中央: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
发挥社区平台作用,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在社区建设护理站、食堂、老年大学等养老设施和活动场所,吸引社会组织运营。建立邻里互助点,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居民参与。加强社区与医疗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及高校等方面的协作。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江西省委会常委、东华理工大学刘光萍:将社区食堂作为志愿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社区食堂建设在全国各地城乡实现全覆盖。将社区食堂作为志愿服务平台,纳入志愿服务系统进行管理,构建“居民派单+食堂接单+志愿送餐”养老助餐服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河南省委主委龚立群:社区老年助餐服务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增加助餐供给主体。对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用补贴政策倒逼运营主体的转变,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
全国政协常委赵雨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要督促完善各类场馆建设、老年人防滑防摔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老年人的食宿条件和文化娱乐条件。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专业老年医护机构,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保健保养、心理咨询为一体,并纳入医保定点医院。
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红红:为失能老人筑起照护服务体系
要统筹居家服务、社区服务和机构服务,在街道层面设立专业照护机构,重点为完全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在社区层面设置社区照护中心,重点提供日间照护服务和对居家照护服务提供支持,逐步建立其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多层次全覆盖失能照护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副董事长曹晖:大力培育包括公益组织在内各类养老服务主体
需要大力培育包括公益组织在内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加强老年人教育,探索满足老年群体成长需求的新模式、新做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面向老年人再就业技能、心理调适、兴趣发展等方面的公益性教育机构。倡导和支持开设相关心理课程,提供老年人心理咨询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钱学明:将农村公共食堂建设作为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建议各地探索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集体公共食堂,为老人们提供优惠、方便、营养的就餐服务。各地宜将农村公共食堂建设作为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初级手段,通过“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等方式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推进老年人互助养老
建立专门机构和“时间银行”机制,对老年劳动力资源进行跟踪调查、统计和“时间银行”管理,推进老年人互助养老。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视台孙维:扶持社会组织运营养老服务项目
各地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运营养老服务项目,发挥其独特优势,更好地满足居民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科技学院医药研究院院长:将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载体
在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将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载体,接受社会的资助参与。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强化列入社会发展规划中,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各行业关注投入到社区的养老服务项目中,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工程。
多渠道充实社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多举措扩大志愿服务团队的整体服务规模,定期安排联系专业培训,高效整合社区人力资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肛肠科主任安阿玥: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薪资待遇
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薪资待遇,关注其心理健康。凡进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驿站工作的,工作满3年后由地方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并分年发放;如家庭有从事养老相关专业工作的,对家庭其他人员进行税收优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重视立法,破除“无障碍”的“障碍”
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进程,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质量和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李莉: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
早日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日程。同时加强财力来解决老年人口、残疾人的出行问题,促进信息化无障碍环境的建立。
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残联副主席张丽莉张丽莉也建议立法推动无障碍环境。去年,人大代表吕世明,全国政协委员李庆忠、朱建民也提交了无障碍立法的建议和提案。
全国政协常委赵雨森:鼓励社会力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帮助大龄自闭症患者就业
建议出台鼓励自闭症患者就业的支持政策,健全家庭健康保险保障制度,设立自闭症家庭康养中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就业支持工作
鼓励其他社会资源举办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将所有办学形式纳入统一的管理机制。残联应当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就业支持工作,充分动员社区资源促进残疾人就业。
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牵头构建精神疾病疗愈第三系统
建议尝试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牵头建立第三个系统——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可以在很多方面发挥作用,弥补现有医疗系统和心理咨询系统的不足,即“短期是诊治,长期是成长,全程是陪伴”。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史玉东:立法将学生营养干预纳入政府服务范畴
指定相关政府部门统筹学生营养干预,并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对象,切实落实《学生餐营养指南》。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杨林花:建立省级罕见病慈善专项医疗救助基金
要探索建立省级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其中包括,动员企业或各类经济实体定向捐赠,建立省级罕见病慈善专项医疗救助基金,以解决医保药品目录外罕见病高值药品支付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方来英:建议统筹各种慈善基金、公益组织等力量破解罕见病药价贵
建议发动社会的力量,考虑把国家医保、商业保险、各种慈善基金、公益组织等进行统筹设计,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补充,使得最新的科研成果能够最快地造福于普通患者。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教授、北京医学会罕见病分会主任委员丁洁:建立省级罕见病慈善专项医疗救助基金
动员企业或各类经济实体定向捐赠,建立省级罕见病慈善专项医疗救助基金,主要解决医保药品目录外的罕见病高值药品支付问题,促进慈善救助成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副主委刘文贤: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医疗救助方面的捐赠项目和社工项目
整合救助资源,建立动态信息台帐。要加强社会资源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加强与慈善组织的沟通协作,交流共享困难人员和慈善受助人员的关于救助的相关信息,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医疗救助方面的捐赠项目和社工项目。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吴以环:动员全社会力量完善托幼服务
完善托幼服务。建议动员全社会力量完善托幼服务,消解照护难题。
民建中央:引导志愿组织参与劳动教育
完善激励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引导志愿组织在校外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劳动课程中,协助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示范引导学生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宜昌市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德芹:让各类培训资源汇聚到校内
由教育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志愿者参与校内各种服务的准入标准、定价标准等,让各类培训资源汇聚到校内,实现资源有效管理和配置,构建学生成长服务大平台,既满足现实的教育需要,也弥补现阶段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胡仲军:设置“时间银行”互助养老
可在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服务中推进“时间银行”制度,即各年龄阶段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累服务时数,待自己有需要时,可享受同等时数的免费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审计厅副厅长焦斌龙:引导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
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在社区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感。
全国政协委员、辉瑞中国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加强老年抑郁症防治工作
鼓励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志愿者等活动,加强社会交往与积极生活。关爱高龄、空巢、多病老年人。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发挥“银发经济”作用
可以组织有精力也有能力的老年人志愿者,为其他有需要的社区内家庭提供孩子上学下学的接送服务,以及适当的课外辅导和照看等。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加快发展助老志愿服务
加快制定和实施助老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老年人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制度等制度法规,探索建立助老服务质量的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服务标准化;
在全国层面搭建一个统一、高效的助老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在社区试点并推广“积分兑换”“时间银行”“好人优待卡”等激励回馈机制;
建立各级助老志愿服务队伍和服务基地,制定各级基地标准以及对应的支持措施,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协同医院、养老院等机构开展培训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