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河南嵩县九店乡陶庄村村民反映,县政府要求村民种植烟叶,村民不乐意,于是就有人强行闯进麦田将200亩刚返青的麦苗毁掉。对此,县政府回应称没有强制,只是“指导性意见”。当地村干部表示,种烟是造福群众,为了完成上面下达的指标,还要继续毁地。(《中国青年报》3月25日)
河南嵩县为何以行政强力“逼农致富”,这显然与利益有关。据《2010年嵩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披露,嵩县烟叶种植面积达4.15万亩,实现烟草税收970万元。根据国家规定,20%的烟叶农业特产税直接转归地方财政。而乡里、村里则也能分得每亩地20元的补助。可以说,这些利益在多年的不断固化过程中,已经渗透了行政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形成了一张均沾共享的利益大网,很难轻易在农民的切身利益面前止步。
利益驱使之下,县烟草部门、县烟办、乡党委、政府等部门,当然要“在烟叶生产上想尽一切办法,调动广大群众的种烟积极性”。这里“一切办法”,自然包括动用行政强制力,铲去农民的青青麦苗,也包括如果农民不听话、不驯服,就停掉低保资格。事实上,在各级政府部门可以选择的“办法”中,最便捷、最有效、也最偷懒的“办法”就是使用权力。其中固然有刺激经济乏术的因素,却也不排除权力运行的惯性因素。
嵩县眼下正在强制推行的烟叶规模化种植,其实是典型的权钱苟合行为。其底气在于行政强力,其目标则在于看得见的利益以及可以作为资本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