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为正确评价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简称“初基会”)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初基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初基会工作人员见习期、试用期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的重点是在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其工作实绩,并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层次进行。

(二)具体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被考核人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把本年度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效果以及经验教训、努力方向作为重点认真总结。

总结以写实和陈述工作为主。

2.汇报个人总结

工作人员在全体会上汇报个人总结。

3.评议

群众评议的范围与汇报总结的范围相同。评议采取面对面的方法。评议要实事求是,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指出不足。评议要有记录。

4.评定考核等次

结合季度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作出综合评定,提出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6.召开总结大会。

五、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十日内向人事部申请复核

人事部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书面通知工作人员本人。

六、考核的标准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七、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都能达到任职的要求,能够圆满完成或者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现职务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组织纪律性差。

八、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总人数的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

九、凡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不允许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

 

本考核办法经2008年5月25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