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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绝不只是把药房搬出去

[日期:2007-11-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关于“医药分开”的问题,中央已经定了调子,广东下一步将剥离医院门诊药房。“医院最好不要有自己的药房,让患者到社会上去购药。”广东卫生界首席官员对这场改革的内容说得很明确。(1022《法制日报》)

  有着良好初衷的“医药分开”,只有最终在实施过程中达到其愿景,这项制度改革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

    而制度是作为激励而存在的,“医药分开”要想真正得到推行,就必须对相关主体起到真正的激励效应。换言之,就是在药品供应商、医院以及患者等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平衡关系。

  试想,如果医药分开之后,如果政府不能大幅度在公共医疗方面增加投入,失去药品收入支撑的医疗机构必然会陷入运营困难的状态。

    也就是说,医药分离必须在拥有相应的物质基础支撑下,才可能顺利实施,否则的话,即便是老百姓“吃得起药”了,还会“看不起病”——医疗诊断的费用会被极大地抬高。

  真正的医药分开,绝不是简简单单地把药房从医院中搬出去,而是要彻底斩断“以药养医”模式下,那种医生与药品供应商合谋抬高药价的利益链。

    也就是说,医药分开必须有赖于相关制度辅助措施的到位。即首先要落实好政府在物质资金方面的投入责任,来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同时,还必须积极打破当前公立医院垄断医疗卫生市场的局面,让医疗市场处于良性的竞争状态,也只有在竞争中才能真正实现医疗资源的良性配置。

本文摘自《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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